联电窃取美光机密转移福建晋华一案,二审改判刑度减轻且均可缓刑



《自由时报》报导,美商内存大厂美光控告晶圆代工厂联电协助中国内存厂福建晋华窃取先进 DRAM 制程等机密一案,经二审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合议庭审理宣判,原判决撤销,改判戎乐天无罪及公诉不受理、何建廷及王永铭 6 个月至 1 年不等徒刑,均缓刑。联电处以罚金 2 千万元,但缓刑 2 年。

联电及员工被控协助中国福建晋华而窃取美光专利技术案件,2017 年台中地检署以违反《营业秘密法》起诉联电及协理戎乐天,还有后来加入联电的前台湾美光高阶主管何建廷、王永铭等。2018 年美国司法部再以经济间谍等罪起诉联电、中国福建晋华、何建廷、王永铭,以及任职台湾美光总经理与联电副总的福建晋华总经理裁陈正坤等人。

2020 年 6 月,台中地院审理终结后判决,何建廷处以 5 年 6 个月徒刑,并科新台币 500 万元罚金、王永铭处以 4 年 6 个月徒刑,并科新台币 400 万元罚金、戎乐天处以 6 年 6 个月徒刑,并科新台币 600 万元罚金,并宣告没收 3 人薪资所得 152 万至 543 万元不等,联电则被判罚新台币 1 亿元。

案件日前上诉至二审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合议庭,改判戎乐天无罪及公诉不受理、何建廷 1 年徒刑,罚金 100 万元,缓刑 4 年、王永铭 6 个月徒刑,罚金 100 万元,缓刑 2 年,联电处以罚金 2 千万元,缓刑 2 年,仍可上诉。

【新增联电回应】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 27 日就检察官起诉联电等人违反营业秘密法一案作出判决,联电对 前开判决表示欣慰,并感谢法院依据事实公正裁判。联电并深切期望检方尊重上诉审法院之 判决,以及联电与美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达成之全球和解,让本案得以画下句点。

联电为半导体晶圆专工业的全球领导者之一,专注于逻辑及特殊技术,为跨越电子行业的各 项主要应用提供高品质的晶圆制造服务。在各领域提供具有竞争力之产品及服务之际,联电 将持续落实并优化有关营业秘密之保护与防免的政策与措施。联电并将持续尽全力于发展晶 圆专工本业,以期在激烈竞争之全球半导体市场上立足,并为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作出积极 贡献。

(首图来源:科技新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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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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